甲与乙(17岁)合谋对丙实施抢劫。某日晚,俩人以入室盗窃为由要求丁为其把风。进人房间后,俩人对丙实施暴力,要求丙交出3万块钱,并在此过程中,乙将丙放在桌子上价值5000元的相机装人口袋。因丙拒不交钱,甲乙便对其拳打脚踢而致其当场死亡,见此情形,俩人慌忙逃离现场。事后,乙将相机卖出得款3000元,并向丁谎称卖得2000元,分给丁1000元。
对于丙的死亡,下列对甲、乙的定罪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B.甲乙成立抢劫罪(既遂) ;
C.甲乙成立抢劫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
D.甲乙成立抢劫罪(既遂)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