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离婚法草案》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也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同样,当私人想违反事物的本质任意妄为时,立法者也有权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是极端任性。”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立法的本质是反映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决定了立法的内容
B.立法者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法律
C.立法者的立法过程是被动的表述客观规律的过程,缺乏主观能动性
D.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