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因合同产生的纠纷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乙公司遂依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08年12月3日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由陈某、梁某、魏某担任仲裁员仲裁此案,并由陈某担任首席仲裁责。经过审理后,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如果仲裁庭成员梁某与甲公司代理人系亲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主任经乙公司申请后决定,由其他仲裁员代替梁某进行本案的仲裁,此时对于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如何处理?( )
A. 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B. 当事人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庭应当允许
C.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D. 仲裁庭决定程序重新进行的,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