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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借给李乙300元人民币 经屡次催要无果 遂向A市B县人民法院起诉 并有借条为据。关于该案 下列


张甲借给李乙300元人民币,经屡次催要无果,遂向A市B县人民法院起诉,并有借条为据。关于该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B县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证人 B. 此案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C. 该案应由1名审判员和两名陪审员共同 审理 D. B县人民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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