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纺织品公司2008年1月与本厂职工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不低于8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下午各安排休息时间20分钟,休息时间记入工作时间。2008年4月,王二毛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9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但中间不安排休息。工作3个月后,王二毛发现中间不休息根本无法继续正常工作,提出要求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安排休息,但公司提出集体合同工资较低所以才安排休息,如果王二毛需要休息,就得降工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集体合同对王二毛没有法律效力
B. 可以安排王二毛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休息,但应将工资降到800元
C. 可以安排王二毛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休息,并不得降工资
D.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本厂工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