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凭该营业执照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
B.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全部由总行承担
C.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D.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