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公司和胡途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胡途公司将一批进口木材销售给明白公司,由胡途公司负责运送,分两次交付给明白公司。合同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即全部货款也分成2次,分别在明白公司接受货物后付给胡途公司的代表。第一次发货后已经过了3个月,就在胡途公司把第二批木材装车发运的第3天,胡途公司收到法院已经受理了明白公司的破产申请的通知。此时,第二批木材还在运送途中,胡途公司担心货到无法收到合同款项,因此急电运送方停止运输将木材运回。对此,下列法正确的有:( )
A. 第一次已被明白公司接收的木材和现在在途的木材是同一合同项下的标的,对此,胡途公司有取回权,所以有权取回全部木材
B. 第一次已被明白公司接受的木材,明白公司已经付款,货物的所有权属于明白公司,在破产时作为企业的破产财产
C. 胡途公司对在途的货物有取回权
D. 胡途公司可以取回在途的木材,但是明白公司破产管理人可以电告胡途公司,提前支付价款,请求胡途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交付在途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