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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债权申报期限;逾期申报和未申报的后果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可知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