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相关人员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A. 公司的发起人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
B. 公司的发起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C.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与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的义务
D.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第三人与发起人对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