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毅雇姜一潭 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 姜 程勒砖时一砖掉落 将在附近玩要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
朱毅雇姜一潭、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姜、程勒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要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朱索赔,朱辩解该损害系姜、程造成,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朱毅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由朱毅承担责任,因朱毅是雇主 B.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由朱毅、姜一潭、程岩坦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