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宇宙公司与银河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银河公司为宇宙公司建房一栋。银河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太阳公司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银河公司收取太阳公司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太阳公司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7年2月,银河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宇宙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宇宙公司辩称银河公司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银河公司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银河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 )
A. 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 .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 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D. 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