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厂于2010年8月向朝阳厂发出一份已盖章的订货合同,欲订购某货物若千吨,价格若干元,于9月上旬交货。朝阳厂接到合同后,于承诺期限后送达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但在合同上加上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海淀厂收到回函后,对朝阳厂改动意见不同意,故没有及时回话。不久,朝阳厂送来货,海淀厂接受。其后,双方就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朝阳厂要求在自己所在地仲裁解决,而海淀厂则要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正确的表述是:( )
A. 朝阳厂的承诺有效
B. 朝阳厂提出的是新要约
C. 合同已经履行,合同有效
D. 有关合同纠纷应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