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向乙银行借款1亿元,双方约定以甲公司所购置的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及今后在该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乙银行又要求甲公司再找第三人作担保,甲公司便请信托投资公司作保,在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后,信托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在保证人一栏中写下“愿与甲公司负连带责任”,并签字盖章(信托投资公司章程规定不对外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不知情)。甲公司在规定的还款期到来后不能还款。乙银行发现甲公司以其地皮设置了另一个抵押权(未登记),为避免抵押权实现的麻烦,遂直接请求信托投资公司偿还甲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保证合同有效
B.保证合同无效
C.若保证合同有效,则乙银行可以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若保证合同有效,乙银行也只能先行使抵押权,不足部分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