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即将出国定居 将其所在单位丙公司配发给自己使用的一台电脑以5000元卖给乙 双方约定电脑已卖给乙
甲即将出国定居,将其所在单位丙公司配发给自己使用的一台电脑以5000元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已卖给乙,但暂借甲再使用一周。此期间,丙公司告知甲,属于公司配发的电脑,如不归还,要偿付公司6000元的价款,甲表示归还。乙在借期届满时,前来甲处提货,甲说电脑已被公司收回,愿退还5000元给乙,乙不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因为乙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
B.乙可以取得电脑所有权,因为乙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
C.乙无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电脑
D. 丙公司享有对该电脑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