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纠集李某等6人组成“威虎会”,自封会长,并鼓励李某等人要积极活动,为威虎会能够扩大影响而努力。结果李某等人在两个月内抢劫13次,并杀死4人重伤7人,劫得财物总价值达10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中胡某只参与了两次抢劫,劫得财物1万元,且未造成人员伤亡。致人重伤的案件中,胡某只知道其中的一起,而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胡某至案发时都并不知情。那么对胡某应如何处理?()
A.只能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以1万元计
B.应认定为抢劫罪,抢劫数额以10万元计
C.应认定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但绝对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应认定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