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 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 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监管措施:除了( )
A 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B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入监管档案。
C 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要求报告处分结果。
D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