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房屋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 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
甲诉乙房屋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乙父丙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丙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驳回,丙不服,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应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B:丙认为房屋应属自己所有,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在丙提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应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D:人民法院对丙提起的诉讼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