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 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的判决 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 A市中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 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 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 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