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 变 更 解散和清算事项 本法未作规定的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 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关于《保险法》上述二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 “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
B. “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
C. “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
D.法的正式渊源与法的非正式渊源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