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凌晨4时左右,在西城区招待所住宿 的张三突然被楼下“砰”的一声巨响惊醒,他透过窗玻 璃看到在他对面十来米远的西城区百货大楼下,雨中 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闸门。张 三当即唤醒了同室的李四,后两人一同敲开了 2楼值班室的门,并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老板王五马上 拨打“110”报警,而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竟不耐烦地 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 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1分钟后,3人再次拨通了 "110"电话报警,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20分钟后,3 名盗贼一趟一趟地把东西装上了一辆三轮车,然后向 北逃窜。被盗商店店主为下岗女工李一,该商店主要 经营文化用品和工艺品,当晚盗走物品共价值5万元。 事后,据知情者讲,该“110”对社会公开承诺,城区内 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而案发地就在县城中 心,如果出警及时,盗贼就不会逃脱。事后,李一多次 向西城区公安局索赔未果。无奈之际,李一便将西城 区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问题:(1)公安局未出警行为属于何种性质?是 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2)张三、李四、王五以及李一谁有权对该县公安 局未出警的行为提起诉讼?
(3)李一向县公安局索赔的请求能否成立?
(4)李一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对此, 法院应该作出何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