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 甲某乘坐司机乙某的出租车 匆忙中将 价值8000元的手机遗忘在车内 稍后甲某记起 遂拨 打自
某日,甲某乘坐司机乙某的出租车,匆忙中将 价值8000元的手机遗忘在车内,稍后甲某记起,遂拨 打自己的手机号,乙某立即将电话挂断,后甲某根据车 牌号找到乙某,乙某拒不交还手机。甲某报案后,公安 机关将乙某抓获,则乙某的行为:( )
A.已经构成犯罪(侵占罪)
B.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不属于刑法的调整
范围
C.已经构成抢劫罪
D.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之规定,应属于“但 书”的范围,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