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是WTO的成员国,B国为非WTO的成员国。2005年1月A国与B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A国随依据GATT第22
A国是WTO的成员国,B国为非WTO的成员国。2005年1月A国与B国之间发生贸易纠纷。A国随依据GATT第22条第1款、DSU第4条向DSB提出要求与B国磋商,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同年6月,A国请求成立专家组,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的机构(DSB)可否对案中A国与B国之间的贸易纠纷进行管辖?
2.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否适用于多边贸易体制所管辖的所有领域?
3.你认为应要解决本案中A国与B国之间的纠纷可以采用哪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