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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十八反”的是A、大戟与甘草B、莱菔子与人参C、丁香与郁金D、丁香与木香E、白及与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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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十八反"的是A、甘草反甘遂B、乌头反贝母C、藜芦反半夏D、甘草反大戟E、乌头反瓜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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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配伍中属于“十八反”的是A、丁香与木香B、人参与莱菔子C、白及与甘草D、大戟与甘草E、人参与五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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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属于"十八反"的是A、海藻、大戟、芫花不能与甘草合用B、半夏、瓜蒌、贝母、白蔹不可与川乌合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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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36.下列哪项不属于“十八反”的药物A.甘草反甘遂 B.乌头反贝母 C.藜芦反半夏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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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 不属于十八反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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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 不属于十八反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