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6 题: 河北固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10日受理甲诉家住广州的乙合同纠纷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6 题:

河北固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10日受理甲诉家住广州的乙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丙独任审理,丙为了能够调解结案,利于执行,先后3次传唤乙到庭进行调解,双方争议很大,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后乙考虑往返费用太大,只好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于2002年8月20日以调解结案。

第 97 题 指出下列分析中正确的说法:()。

A.债务纠纷必须经过法院调解才能判决

B.甲乙之间的纠纷不应由河北固县法院审理,因为乙的住所地在广州

C.乙考虑到因诉讼在两地来回折腾,开销太大,很不情愿地同意了调解方案,法院的这种做法违背了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D.调解结案相对判决结案而言,要容易执行一些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