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A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B公司,购买钢材,该汇票经过付款人,A公司的开户银行C承兑,付
2009年3月10日,A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B公司,购买钢材,该汇票经过付款人,A公司的开户银行C承兑,付款日期为出票后两个月。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冲抵欠款。
[问题]
(1)如果D公司收到该汇票不久,就被E公司吞并,E公司取得该汇票,又将它背书给F公司。付款人C银行是否可以以背书不连续为由对F公司拒付票款?
(2)如果D公司收到汇票不久,就将其遗失,被E拾得,E伪造D公司的背书,将它背书给F商场购买物品,该汇票是否可以因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而遭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