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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对因故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
第 42 题 发证机关对因故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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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对因故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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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对因故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A.法定凭证 B.5年 C.伪造、出租 D.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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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 换证 监督检查 变更等情况 应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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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许可事项的 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 换发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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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 《林业行政执法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 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失 经发证机关审核并声明作废 待( )确认无误后 可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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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停业手续擅自停业12个月以上的 经发证机关公告1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 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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