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
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丁银行可以下列哪项理由拒绝付款?【】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10万元人民币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