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男,1991年10月出生,2006年8月21日,洪某见一女孩(10岁)在塘边放牛,洪强要牵牛玩水。
洪某,男,1991年10月出生,2006年8月21日,洪某见一女孩(10岁)在塘边放牛,洪强要牵牛玩水。女孩未理,即刻骑上牛背掉头回家。洪某怒,用手中锄柄赶牛下塘,欲使女孩受惊来发泄不满。不料牛人深水后,女孩惊慌落水,洪见状颇为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女孩被溺死。
问:
(1)洪某的行为与被害人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
(2)表现为什么样的罪过形式?
(3)应否追求洪某的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