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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文的发文日期应改为“二00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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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文的发文日期应放在发文字号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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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文的发文单位应为()。A.青海省人民政府 B.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C.省工商局D.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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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的成文日期应以()为准。A、会议通过日期或签发日期B、会议结束日期C、会议开始日期D、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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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上面可以不需写明填制日期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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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上面可以不需写明填制日期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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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无论是张贴或者登报的通告 落款处必须写明( )。A.发文单位和主送机关B.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